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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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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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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个缴人员的社保费正常缴费后如何开具缴费凭证?

个缴人员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订阅号-我要办-社保缴费-选择“证明开具”、支付宝搜索“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个人中心-选择“证明开具”、微信搜索“@深税”企业号-业务办理-社保-个人登录-选择“证明开具”、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自然人登录)-常用功能-社保费业务办理-选择“社保费证明开具”,也可前往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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