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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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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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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有可退税额是否可以不申请退税,申请抵减税额?

自2021年度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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