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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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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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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合伙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可以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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