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1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我省有没有相应的配套税收政策?

答:我们省也在授权范围内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这些政策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也就是36个月内,按照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招用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的,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的人数,按照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