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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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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操作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一、 哪些扣缴义务人可以办理手续费退付?


2022年度进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


二、何时办理?


扣缴义务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相关资料。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三、计算退付手续费注意事项?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计算手续费时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责令补扣的税款。


因扣缴义务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扣缴税款手续费。


四、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线上办理渠道: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二)线下办理渠道: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五、线上申请如何操作?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操作指引


应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需先行下载并安装(下载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webstatic/download-service/100001)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下载服务】→【软件工具】。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企业授权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实名登录,或者采取授权密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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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确定】系统提示,自动获取2022年度实缴(退)税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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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系统没有自动获取2022年度申报清册,请点击【获取结报单】,获取2022年度实缴(退)税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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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确认结报单,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确认实缴(退)金额及入(退)库时间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并勾选申请记录,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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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请勿勾选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


(2)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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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上一年度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以及申报的期数,确认无误,点击【申请退库】。


提示:


(1)请核对确认结报期限应为2022-01-01至2022-12-31;


(2)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4. 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界面,核对企业信息、申报年度及税额,并选择申请退费的银行信息。点击【提交】,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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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收款人名称和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和银行账号。


(2)提交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退费,审核通过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将会退到已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操作指引


应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 先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账户密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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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办人员经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授权后,即可通过WEB端进行手续费退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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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单位办税】进入系统后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后续操作与扣缴端操作完全一致,可参照扣缴端操作步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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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现申请有误是否可以撤销?


提交后若发现数据、信息有误的,可在该笔退库申请终审完成前,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撤销申请。


再次提醒: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期限为1月1日至3月30日。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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