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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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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热点问答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热点问答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

来源:


毕节税务


编发:


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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