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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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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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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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