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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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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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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什么时间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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