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划转后,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如何进行申报缴纳?

答: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均为按次缴纳,缴纳义务人应当依据林草部门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填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属地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上述非税收入均可通过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业务。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