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02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8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 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一次不用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决定,202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税渠道


(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房产交易申报】。


(二)贵州税务APP。【办税】-【申报缴纳】-【房产交易税费申报】。


二、业务范围


(一)自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涉税业务。


(二)自然人二手住房交易涉税业务。


三、其他事宜


操作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请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附后)。


特此通告。


附件: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贵州税务APP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