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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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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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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2年4月)

1.对外付汇业务如何办理代扣代缴申报?


答:若首次办理对外付汇业务的扣缴申报,请根据业务实际,确认存在有效的代扣代缴税(费)种认定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增值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办理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若非首次办理,除前述路径外,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主页左侧【套餐业务】—【国际税收业务套餐】办理。


2.怎样导出以前申报的所得税表、增值税表、财务报表?


答: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下载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的申报,具体路径为:电子税务局主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网上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


3.印花税如何导出已申报明细?


答: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第二步: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日期起止后点击【查询】,点击需要操作的申报表右侧的【查看】、【打印】即可。


4.我是广告业纳税人,请问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如何进行差额扣除?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表,【对应税目】选择“广告业”,【广告业是否允许差额扣除】选择“是”,其他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办理成功后再返回申报界面“重置”填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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