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8-08
发文字号: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收藏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