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于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 (2019) 16 号) 和《关于印发<2019 年合肥市支持自主创新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科 (2019) 64 号)现将 2019 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知识产权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登录合肥市财政局网站(czi.hefei.gov.cn),进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未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先通过“企业注册”进行注册,对照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内可下载),登录后通过订阅条款方式进行申报。
2.按申报条款下载并填写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将填报后的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及基础信息表(单位须加盖公章),扫描以 PDF 格式压缩上传到系统。
4.将填报后的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及基础信息表(单位须加盖公章)一式 3 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属地县 (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5.县 (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进行初审核实企业信用记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和《2019 年合肥市产业政策兑现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 14) 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处。
6.网络填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551-63532027.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4月10日17:30 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1.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 3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市不重复享受。
2.申报材料:
(1) 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附件 2);(2)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批准文件。
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二)实施细则第 39-1 条
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 5000 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 3万元,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个中国发明授权奖励,其奖金须由企事业单位全部奖励给专利研发与管理团队。
1.申报条件:
(1)专利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 (附件 3.下同)为准;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
2.申报材料:
(1) 发明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 (附件 4) :
(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 (附件 5) :
(3) 中国发明专利: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1.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 3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市不重复享受。
2.申报材料:
(1) 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附件 2);(2)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批准文件。
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二)实施细则第 39-1 条
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 5000 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 3万元,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个中国发明授权奖励,其奖金须由企事业单位全部奖励给专利研发与管理团队。
1.申报条件:
(1)专利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 (附件 3.下同)为准;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
2.申报材料:
(1) 发明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 (附件 4) :
(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 (附件 5) :
(3) 中国发明专利: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国发明专利: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县区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范维莎,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三)实施细则第 39-2 条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10 件、20 件、30件且缴满 5 年年费的单位,给予单位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
1,申报条件:
(1)专利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为准:(3) 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为准。2.申报材料:
(1)当年发明授权 10、20、30件奖励申请表 (附件7) :(2)当年发明授权 10、20、30件奖励专利一览表(附件 8)(3)缴满五年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原件县区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范维莎,联系电话: 0551-62315167。
(四)实施细则 39-3条
1.申报条件:经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8 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1)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申请表 (附件 9);
(2) 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 企业认定文件;
(3)当年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文件:;
(4)当年国家贯标认证证书或文件。
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551-62315167。
(五)实施细则第39-5 条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申报条件 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每件1000 元奖励。
(1)专利授权证书上申请地为本市区域内;
(2)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信息为准
2.申报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 附件10);
(2)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3)专利授权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首页复印件:
(4)代理合肥市发明专利当年获得授权情况一览表 (附件11).
联系人:曹莉莉,联系电话:0551-62315067
(六)实施细则第 50-2 条
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专利保险,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 30%给予补助。
1.申报条件:
(1) 合肥市注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外地分公司保费不可汇总到母公司统一申报),投保本年度专利保险险种申请保费补贴;
(2) 投保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 30%给予补助。
2.申报材料:
(1) 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附件 12);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 专利保险保单复印件;
(4) 专利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5)专利保险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联系人:曹莉莉,联系电话:0551-62315067。
附件:
6.2019 年专利定额资助审核情况一览表 (县区填写内有三张表)
7.当年发明授权 10、20、30 件奖励申请表 (专利权人填写)
8.当年发明授权 10、20、30 件奖励专利一览表 (专利权人填写)
10.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
1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14.2019 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县区填写)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