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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4-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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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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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政策条款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3号)文件精神及《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合商运〔2019〕161号)要求,现将条款(一)、(四)、(十)三个项目申报时间延长至4月13日。申报要求不变,具体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支持限上商贸企业流通设施提升改造,对当年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提升改造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鼓励商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限上流通企业新设立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门店,对单个门店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对在肥新注册设立的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销售网络平台企业,当年零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同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4月13日前会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上报3份纸质材料至市商务局体系处。4月13日后我局不再接收2019年度的以上项目申报材料。


(二)申报要求


网上申报方法、兑现流程、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见《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合商运〔2019〕161号)。政策咨询电话63538368。


2020年4月9日


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商运〔2019〕161号).doc(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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