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 18〕1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市发改委)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市发改委)操作流程.docx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市发改委)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规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程序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项目申报和审核,严格按照“网上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等流程办理,并接受监察、审计依法监督。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条款原则上于次年上半年集中兑现,具体申报时间以合肥市发改委在部门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合肥市发改委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 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申报材料。
(三)兑现流程。
合肥市发改委在政策申报截止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审核,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后,提交本部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合肥市发改委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合肥市发改委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需财政复审的除外),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直部门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实施细则第88条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对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的物流信息平台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上两个年度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平台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平台建设实施方案;④物流信息平台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平台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⑤该项目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明细情况说明及发票复印件;⑥企业在、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⑦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9);⑧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 1)。
(二)实施细则第89条支持物流企业培育品牌。对新晋升5A和4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评为五星、四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0年度新晋升5A、4A级的物流企业或首次评为五星、四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5A、4A级评定证书或冷链物流五星、四星级证书复印件;④企业在、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⑤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9);⑥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0);⑦“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
(三)实施细则第90条∶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支持静脉产业园发展。对入园年处理量达到4000 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的汽车拆解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园年处理废旧轮胎10万吨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①报废汽车入园处理申报企业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许可的汽车回收拆解资质;②注册地及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庐江)静脉产业园;③入园汽车拆解企业年处理量达到4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含4000辆);入园废旧轮胎处理企业年处理量达到10万吨以上。申报材料①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件1),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年处理报废汽车审核数量(或年处理废旧轮胎数量),近3年有无损害环境、逃税漏税等违法或失信行为;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复印件等;③市级(含)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报废汽车处理量证明材料(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盖章),或2020年度处理废旧轮胎数量证明材料;④支持静脉产业园发展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2或3)。
(四)实施细则第91条支持信用服务发展。
1.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年度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开发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并在合肥市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按照该产品业务收入10%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①在合肥市注册纳税的信用服务机构;②在合肥市区域内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年度收入达500万元以上;③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合肥市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及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备案材料;③提供信用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发票等;④信用服务产品在合肥市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的推广、应用证明;⑤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
2.对服务业机构依托市级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强化与政府部门、市场机构等共享共用,创新拓展“信易+”守信激励场景,为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提供各类优惠服务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择优按照提供给守信主体的优惠总额度20%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条件①在合肥市注册纳税的服务业机构②开发、创新1-2项“信易+”守信激励场景,为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提供优惠服务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及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备案材料;③“信易+”守信激励场景的证明材料,包括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发的“信易+”产品方案、宣传推广材料等;④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案例,证明优惠金额的合同、发票等;⑤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
(五)实施细则第92条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1.对被新认定为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包括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0年度新认定的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包括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包括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批复文件;④企业在、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⑤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9);⑥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⑦“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2.对认定以来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各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运营成效进行评估,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包括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分前2名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分前5名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分前5名的,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在集聚区评估中获得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包括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分前2名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分前5名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分前5名的集聚区。
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获得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包括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分前2名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分前5名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分前5名的证明材料;④企业在、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⑤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9);⑥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⑦"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
(六)实施细则第93条鼓励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30 亿元,且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按期升规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且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按期升规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
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④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⑤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⑥企业在、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⑦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9);⑧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
(七)实施细则第94条鼓励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聚焦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鼓励服务业企业应用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型业态,包括供应链、运营方式、渠道整合、服务方式、赢利模式创新等,鼓励企业开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项目,对项目规模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择优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高不超过50万元。与其他政策不重复奖补。
申报条件∶①申报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②企业于上年度开展的在供应链、运营方式、渠道整合、服务方式、盈利模式等方面,具有开拓性、整合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创新项目,且项目在业态和模式创新方面有成功经验并具备积极示范意义,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对获得、省服务业领域创新奖项或认定的示范项目,予以优先考虑;③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政策奖励。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项目资金申请报告;④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⑤项目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的核定投资额以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为准,审计报告需具体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⑥该项目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明细情况说明及发票复印件;⑦企业在、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④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9);⑨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⑩“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八)实施细则第95条支持“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
1.支持“放心粮油”工程。对经新认定的“放心粮油”销售固定网点(示范店、经销点,且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规范经营1年以上)5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达到10个以上),经营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已注册经营满5年的单位或个人,按“放心粮油”网点数及营业额业绩择优给予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经认定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符合“五位一体”发展方向,且被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规范运营1年以上,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对经新认定的“放心粮油”销售固定网点(示范店、经销点,且被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规范经营1年以上)5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达到10 个以上),经营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已注册经营满5年;对经认定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符合“五位一体”发展方向,且被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定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规范运营1年以上。
申报材料∶①“放心粮油”认定文件;②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认定文件;③申请主体及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⑤申请主体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⑥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⑦“放心粮油”经营情况一览表(附件4);⑧“放心粮油”经营明细表(附件6);⑨各认定网点安徽省“放心粮油”企业经营情况月(年)报表(附件5)及统计期限内任一月销售明细表(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提供20 20年加工统计年报;⑩经营面积产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①企业承诺书(附件9);②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
2.支持“主食厨房”工程建设。对符合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相关标准,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被认定为“主食厨房”示范企业,经营网点达10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达到12个以上),按网点数及经营业绩择优给予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对符合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相关标准,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被认定为“主食厨房”示范企业,经营网点达10个以上(往年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企业,新增网点达到12个以上)。申报材料①“主食厨房”示范企业(含网点)认定文件;②申请主体及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申请主体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⑤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⑥“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情况一览表(附件7);⑦“主食厨房”经营网点明细表(附件8);④各认定网点的营业额清单及统计期限内任一月销售明细表(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 20年12月31日);⑨经营面积相关证明材料;⑩有配送至学校的,需提供承包合同(含供货协议)或其他证明;近三个月内任一张配送对账单;①企业承诺书(附件9);@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九)实施细则第96条支持“优质粮食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和主食加工企业(不含餐饮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开展设备技术升级改造的,按照购置关键设备金额的20%,择优给予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和主食加工企业(不含餐饮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开展设备技术级改造,购置关键设备的。
申报材料∶①申请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主体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④设备采购合同及清单复印件;⑤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⑥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表(附件1);⑦企业承诺书(附件9);④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0)。四、附则
1.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9)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2.本操作规程规定申报企业(单位)提供相关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
3.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严肃追究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4.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20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1)。
5.按照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申报2020年各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承诺函(附件10),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6.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同一奖项的,按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7.本操作规程由合肥市发改委负责解释。8.本规程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