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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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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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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单位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上传数据有误,还未缴纳税款,如何重新进行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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