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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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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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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本来10月初发工资,由于国庆假期提早到9月底发放,能否按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执行?什么是依法发放的10月份工资?

在9月底依法发放的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税务机关会实事求是地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另外,扣缴客户端已提供了相应税款计算功能,依法提前发放工资的单位可以通过选择10月“税款所属期”适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相应税款仍需在法定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节长假而将10月份工资提前至9月底发放,上述“依法发放的10月份工资”就是指单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发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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