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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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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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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个税专项扣除如何进行分摊?

问: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个税专项扣除如何进行分摊?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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