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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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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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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10月起,申报系统中没有工会经费的报表了?

根据天津市总工会最新通知文件,自三季度起,尚未筹建工会组织的单位,暂不通过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筹备金;筹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在经上级工会组织批准确认,并由总工会增加工会经费(筹备金)税费种认定后,再申报缴纳建会筹备金。


因此,您有疑问具体请咨询工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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