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如何征收契税?

答: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