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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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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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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咨询热点问题解答十九

1、纳税信用如何修复?能详细说下流程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企业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可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对当前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其中,当前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级方式确定的最新的纳税信用级别。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后,将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对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分值或状态进行调整,重新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并反馈纳税信用修复结果。


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不再受D级评价保留两年的限制,并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2、我们是一家中国海洋运输公司,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3、企业在别国缴纳的所得税都能回国进行申报抵免吗?


答:有些特殊情况是不能回国申报抵免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2)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5)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6)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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