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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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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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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请问由于疫情防控,天津市2022年1月份企业缴纳社保费征期延长吗?

2022年1月企业社保费申报缴费期限截至2022年1月19日,其中线上缴费渠道截至2022年1月19日16时。建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人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申报缴费,企业缴费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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