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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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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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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能否举例说明个体工商户如何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问:能否举例说明个体工商户如何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答:纳税人S是年销售额3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且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纳税人无需确认,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2021年第四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相关税费延缓缴纳3个月,缓缴的税费在2022年4月划扣2022年第一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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