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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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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申报享受房土两税减免优惠延续啦!

先了解一下延续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政策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号)中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继续执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持有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适用情形和申报方式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号)规定执行。


哪些属于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呢?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重点行业】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是指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会展业,以及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1.重点行业企业是指在上一年度内零售商品和提供上述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0%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名单以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为准。


如何享受呢?


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做好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于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享受。


申报享受方式详见下方链接~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申报享受房土两税减免优惠您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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