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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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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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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8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的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的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答: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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