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缓缴多长时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第二条的规定:落实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