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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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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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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如何审核?

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第六条:单位填写《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提出缓缴申请,疫情期间也可通过社保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传真等渠道提出缓缴申请。


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属行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或《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审核企业是否符合缓缴条件,审核通过的,及时为企业办理缓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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