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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5-07-26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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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6号(关于取消部分纺织品出口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对17种8位税目项下的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6号(关于取消部分纺织品出口关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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