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对17种8位税目项下的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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