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9-12-10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78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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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78号(关于发布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78号 发布《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1月12日起执行,原《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0003-199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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