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3-07-1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8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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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8号(关于公布《海关化验标准编写规则》等2项海关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化验标准编写规则》和《涂料中甲苯、丙酮和丁酮的含量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3).doc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3).doc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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