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3-12-02
发文字号: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
发文机关:
质检总局、海关总署
收藏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葡萄酒出口证书》《葡萄酒出口证书》


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