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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4-09-22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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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自2019年5月1日起废止附件。参见:海关总署2019年第6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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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5月1日起废止附件。参见:海关总署2019年第66号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通关作业无纸化申报,提升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综合成效,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2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doc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doc


海关总署

201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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