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6-04-06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4月6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