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