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4-2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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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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