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1-02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根据第218号修订),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60次会议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60次会议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