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8-12-26
发文字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7号
发文机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
收藏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7号(关于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全文废止。参见:《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9年).pdf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9年).pdf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