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15
发文字号:
浙财税政〔2022〕5号
发文机关: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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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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