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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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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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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后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自2018年6月15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暂时以中国税务(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对外办公。现将该办税服务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名称:中国税务(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服务范围:负责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所辖深圳市海洋石油企业和金融企业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原国税部分),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咨询辅导及有关文书受理等;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登记申报类有关违章处罚工作。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八卦岭工业区545栋5-6楼;

邮编:518029;

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755-12366、82401351;

纳税服务咨询电话:0755-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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