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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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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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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改革过渡期内表证单书正文中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20个表证单书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深圳市税务局挂牌至区分局挂牌期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20个表证单书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现将上述表单发布如下,请广大纳税人知悉。


附件:改革过渡期内表证单书正文中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20个表证单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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