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深圳市税务局挂牌至区分局挂牌期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20个表证单书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现将上述表单发布如下,请广大纳税人知悉。
附件:改革过渡期内表证单书正文中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20个表证单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