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2-03
发文字号:
川财税〔2020〕1号
发文机关: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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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2.四川电力医院


3.四川省村社发展促进会


4.四川省华西天使医疗救助基金会


5.四川省教育基金会


6.四川省金融科技学会


7.四川省人民防空协会


8.四川省卫生经济学会


9.四川省消防协会


10.四川省心理卫生协会


11.四川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12.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3.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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