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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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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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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弘扬“爱心厦门”精神,鼓励社会力量助力慈善,更好地落实非营利组织免税政策,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整理如下(文件发布时间截至2020年2月),请周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3日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未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不得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点击文件名可查看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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