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31
发文字号: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2020年第13号
发文机关: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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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1.厦门市慈善总会


  2.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


  3.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


  4.厦门市同安区慈善会


  5.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6.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


  7.厦门大博医疗慈善基金会


  8.厦门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厦门市海沧区慈善会


  10.厦门市海丝慈善会


  11.厦门海峡研究院发展基金会


  12.厦门市鸿山慈善会


  13.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


  14.厦门市集美区慈善会


  15.厦门市泉水慈善基金会


  16.厦门仁爱医疗基金会


  17.厦门市同安区同心慈善会


  18.厦门市同安梵天厚学慈善会


  19.厦门外国语学校教育基金会


  20.厦门市禧鹏翔慈善基金会


  21.厦门市怡西慈善基金会


  22.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23.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24.厦门市第九中学教育基金会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2022年度。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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