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31
发文字号:
津财税政〔2020〕36号
发文机关: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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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相关税收政策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7号)的规定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1、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


3、天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天津市老年基金会


5、天津市翔宇教育基金会


6、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天津市联合助学基金会


8、天津市华夏器官移植救助基金会


9、天津市杨兆兰慈善基金会


10、天津市仁爱教育基金会


11、天津市尚赫公益基金会


12、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


13、天津市春晖孝慈公益基金会


14、天津市圣言爱心帮扶基金会


15、天津市蓝盾基金会


16、天津市金桥慈善基金会


17、天津市融创公益基金会


18、天津市心羽公益基金会


19、天津市天津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天津宝坻桑梓助学基金会


21、天津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2、天津中国民航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天津市孙洪森助学基金会


24、天津市鸿英医疗救助基金会


25、天津市冬朋助学基金会


26、天津市凯尔翎公益基金会


27、天津市慈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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