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因职能划转,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原管辖户已于2020年12月30日划转到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因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请您在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份申报缴税(费)前完成与市南区税务局的税(费)三方协议重签,如果不重签,会导致扣税(费)失败,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为减少您的办税时间,建议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重签业务:
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截止至1月20日,请您在申报缴纳前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维护扣税三方协议,(https://etax.qingdao.chinatax.gov.cn:7553/sso/login),选择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进行签约。
1月份社保费批量核定时间为1月15日,请您在1月14日前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https://sbf.qingdao.chinatax.gov.cn/)维护扣费三方协议,请您选择我要办理-委托扣款协议进行签约。
如果电子税务局重签失败,也可持纸质三方协议到附近办税服务厅完成税(费)三方协议重签。
对于上述事项,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咨询电话83887731或者市南区税务局咨询电话82612366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