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
分类

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如何分类?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仅在清算时按比例交付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如封闭式基金、理财产品份额等)应分类为权益工具。其特征要求与可回售工具相似但较少,因清算为唯一支付条件,无需考虑其他支付义务、预期现金流量或工具特征一致性。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一定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例如封闭式基金、理财产品的份额、信托计划等寿命固定的结构化主体的份额,实务中也称有限寿命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针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的特征要求,与针对可回售工具的其中几条特征要求是类似的,但特征要求相对较少。原因在于清算是触发该合同支付义务的唯一条件,因此,可以不必考虑其他特征,包括:不要求考虑除清算以外的其他的合同支付义务(如股利分配);不要求考虑存续期间预期现金流量的确定方法(如根据净利润或净资产);不要求该类别工具的所有特征均相同,仅要求清算时按比例支付净资产份额的特征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二)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