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关系的有哪些?

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等日常往来方,以及合营者、同受国家控制但不具控制关系的企业、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 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 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3.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4. 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1.《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第499页


2.《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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