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负债,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其他负债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应按照相关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即该部分费用无论是在发生当期还是发生在以后期间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零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年版)》18.1.2(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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