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如何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几个迹象中,并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迹象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其是否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以及何时转移的,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此外,企业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仅考虑企业自身的看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第13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4号——收入》四(三)2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