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怎么操作?

处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企业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也一并结转。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贷记)
  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账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投资性房地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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